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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相册。

旧。暗岸

11月4日

哥哥

 
这些年疏淡而亲密。最近的四年里,见面二次,偶尔在线聊天,鲜少有通话。这是一惯的姿态,疏远,却并不凉薄。从那片多雨的香樟丛林里走出来,我们是为数不多坚持着要按照梦想去生活的固执孩子。这些年的一路相伴,梦想尚未被生活兜头淹没。我始终记得的,是那年他穿着白衬衣明亮微笑的样子,香樟在阳光下有凄清的芳香。这么多年,我们看到彼此的残缺和破裂,无能为力。只有那些琐碎零乱的温暖,在我心里,被一一小心收藏。
 
 
10月28日

四楼

    在楼底下仰望我的窗口的时候,它黑洞洞的,总像一颗空阔豁去的牙床。
    上楼,开门。先打开小锁,然后是大锁。反身关门,插插销。开灯,一二三盏,从客厅到卫生间到卧室灯火通明。开电脑,扔包。是一串习惯。
    不多的几个好友,她们几乎都问过我,一个人住这样的房子,会不会害怕?我不害怕。也鲜少想起寂寞。我知道这真真是自由。
    只有站在窗口的时候,偶尔会被想念突袭。面目模糊的脸,和窗下的路灯一样晕黄不清。我的记忆力随着时间日渐衰退。如同用一双近视的眼睛看世界,它便日益美好。你知道,这样的我,是安好的。
    一杯茶,一包男烟,一首来回盘绕的歌,偶尔会记得添置咖啡。这是我的夜晚。可是其实,我最爱的是晚安。
    我爱晚安。也爱对我说晚安的那个人。
    我时常,因果倒置,并自以为是。
10月25日

颜色

    在洗衣服的时候听到这首歌,从学校的广播里。片头很煽情,女孩子微哑的声音。楼下的校园里很吵,大学生们在提水,打饭,舍友间嘻笑争吵,小情侣在幸福地闹着小别扭。
    我开始想,那一年,在他眼里,我是什么颜色的?然后又自己想,一定是蓝色的吧?在他眼里。
    这么多年过去,我还是经常想起他。也许因为当时的真心未曾交付。也许因为现在的自己已经无法交付。
    有时候我会想,是不是每个人所拥有的情感真的只有一杯水那么多?有的人一次倾覆掉了,再也没有温度留给别的人,只给冷的自己留下一段铭心回忆。有的人,那杯水在不动声色里被时光静默着慢慢蒸发掉了,过往空茫。更多的人,他们将它稀释,缓慢地耗散给不断到来和离开的那些人。是散淡的,混乱的记忆有时让他们茫然。
     你看,我又跑题了。最近我总是容易跑题。我的思绪散乱。
     我只是想起那么一个人。我时常想起他,他的样子却仍然日渐模糊。我已经无法清晰地记起他的五官,可是我仍然没有忘记他。
     我想我在他眼里是蓝色的。那是我喜欢的颜色。是在上课的时候,偷懒的我趴在桌子上越过他的头顶看到的颜色。是我们都拥有的款式雷同的衬衣颜色。是他在元旦晚会上摘下来送我的气球的颜色。是在毕业的时候,我们之间夹着另一个朋友沉默地穿过半个城,头顶寂寥的颜色。是我在19岁之前除了白惟一喜欢的颜色。是在后来被我离弃的颜色。是,让我一想起,仍然会伤感的颜色。
     那是他眼里虚无的颜色。我知道。当他放开我的时候,他确定他要的是一种充实的颜色。金牛座都是务实的。却因他,我无法厌弃这个星座。那些阴郁的日子我分不清爱或不爱。但我至始相信,他是我生命中惟一的纯色。他不知,也亦然。
     19岁后的我,大概是灰色的吧?沉寂的,混乱的,丧失声响的颜色。我开始接受并喜欢上黑色,咖啡色,暗淡的绿。也有紫色的衣衫和暗碎红花的裙子。有时候我很勇敢,觉得体内有东西冲撞着在寻找出口,我总计划着要去报跆拳道,并且一定要考证,拿到黑段才好。有时候,我也会想去学跳街舞,还有弹吉它。有时候,我一个人安静地坐着,我会想像我在一起斗殴现场,我看见自己把一只啤酒瓶抡在一个陌生男人的头上,看见自己抓住一只头颅撞向墙头,我看见有脚落在自己身上,场面暴力,怎么都淋漓。我只是安静地坐着,表情素净。有时候,我迫切地觉得自己需要躲起来,像年少那些难捱的时光,躲在衣橱里或者厕所里,那时候我总以为我可能会在自由到来之前死掉,结果没有。离开了年少,我开始变得这么矛盾阿。有时候很强大,有时候很弱小,强大和弱小都很极端。
    在听这样一首与我几乎毫无瓜葛的歌曲的时候,我发着怔,突然就慌慌张张地把手里湿漉漉的衣服扔进盆子里,并且莫名迫切地觉得自己需要马上躲起来,躲到一个与世隔绝的安全的黑暗里。
    然后,在这样的慌慌张张里,我发现自己已经不需要了。我站在西安的土地上,离我的少年很远,离家也很远,我已经拿到了年少时想要的自由。我已经大学毕业,已经工作,能自己养活自己。有一份看起来还比较光鲜的工作,我不是有钱人,但薪水足够我造了。没有招惹所谓的仇家,纵使躲不掉一些俗破事的小攻击,也是皮肉,不致内伤。是安全的吧?
    这么想,其实我还是很茫然。我长大了。不能再轻易躲起来。也许,我现在更重要的,是成为别人黑暗而安全的躲藏地。好友,和孩子。我想有一个孩子,我想把她好好地藏起来,不会被伤害,一直纯白。
    有个人对我说过:以后,我要带你走得远远的,我们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城市,幸福生活。这条短信我存在手机上,舍不得删除。偶尔会翻看。有人肯这么对我说,是我曾经最大的梦想。在今天,这仍然是我最喜欢的情话。今天,有个小姑娘不小心把我所留存的短信全删除了,我现在还在伤心,并且,有些不太愉悦起来。我想,还是应该和小孩子保留距离。他们天真散漫,不再适合我频繁相处。不喜欢被超越了界限。喜欢自己的空间,被留守的底线,不被打扰。
 
 
 
10月6日

向南。

    独自出门,胆很正的样子。陌生的地方。火车一路向南。
    旅程是愉悦的。遇见的人都相当淳朴良善,风景也是我喜欢的样子。
    美丽的镇子,在阳光下潜藏了一些厚重往事,在一个岁月里烙下磨不掉的印迹。站在那些厚重的影子面前,我无法忘掉自己的筹躇。仓然温厚的目光,妇人一双温暖的手。
    遇见一个女孩,只有17岁,却相当聪明凛冽,并且真诚。是愉悦的。同去道观洗手燃香;在夜间的山道上捉萤火虫;在轮船上把头抵在一起小酣;中午的时候一同躺在高高的吊桥上,阳光温暖,有风过身,绿色的水在身下发出咕咕的声响。女孩抽烟凶猛,眼神里无畏陌生与将来,是过于早透凛冽的青春。
     离开的时候在火车站拍下这个城市的天空,发现是种苍郁的灰蓝。寂寞的,有秘密的颜色。在这样的天空下,我们都无法纵身。
     在回来的火车上,莫名想起一些故事。为什么,我们总是容易爱上那些有阴影的东西?那些阴郁的光阴,它们一边诱导一边阻止我们和这个世界相爱。
     可是,那些寂寞的恋人们,他们,是因为看见了彼此的寂寞而相爱?还是因为爱而陷入寂寞呢?
9月17日

这是一个感恩的季节

    整理电脑,发现了很多以前的照片。高中,大一,参加工作后的样子。想想,也不过是四年多的时间,生活已经全然累积成新的样子。这个过程里,改变的是多少东西呢?无从清晰定义。但是我想,我是应该对生活知足的。现在的生活离四年前所想其实是很相近的。情感和自由,对生活状态的期望,梦想尚在轨道中,没有偏离。所得如此丰盛,纵使有忧郁在,这仍是感恩的季节。
 
9月14日

行走

    十一要来了吧?很想出门去远行。一个人。去哪里呢?西藏,丽江,凤凰,我都很想去。可是用那么一点微薄的美丽的票票去哪里呢?反正是消失起来的。消失几天,应该会变好吧。
    我期待着我的脑袋被门措不及手地夹那么一下,要不就有一场惟美的车祸失个忆也蛮好的。我是愿意做傻子的。傻子多愉快,他会想什么?
    冰激淋大概也没有多少好处,它不会赶走你的难过。除了发胖和冷麻掉味蕾,它大概是没什么用处的。他妈的,秋深了,越来越冷了。又有谁来给我买甜筒呢?我想堵上耳朵闭紧了眼睛,什么也不想看什么也不想听。不管真的假的,我只要好的,极傻的,谁也不要来教我聪明一些。可是好奇有多恶毒我就有多恶毒。好奇的孩子都犯傻。我是不想做傻瓜的那个傻瓜。无力承担的东西还奔命去揭开真相,要怎么暖和自己呢。
    心里还是有那些阑珊遥远的地方阿。西藏。西贡。凤凰。南岛。一都都在吧?和心底的梦想。
    一个人的寂静飞行,在风声里垂垂老去,像一只不知疲倦的鸟。不为谁停留,它就是安全的吗?真累啊。真想拉上被子沉沉睡去,不想醒来了。还是去洗个热水澡吧,是美好的事情。像韩剧里说的,不管有什么事情。洗洗,就睡了吧。我以前很鄙视韩剧,觉得那是用来骗一些愿意被骗的女人的眼泪的。最近看了很多,开始觉得原来它们都是很温暖的。很多温柔的生活细节,真善美,有一些微的矫情,也无伤大雅。我愿是其间极其愚钝幸福的一个。
     晚安,亲爱。
8月23日

    我终于厌倦博客了。很多客观原因,和不是原因的原因。最近我有了很多的厌倦。我厌倦了做饭厌倦了讲话厌倦吃东西,还有什么,我厌倦去想了。简直要厌倦死了。还好,还没有厌倦写字,否则真不如死了算了。
    今天看到一个关于家的问题。想起来,我果然不知道我的家在哪。如果家是一种尘埃落定的归属感和踏实感,我的家在哪里?高安,还是西安?说起来西安还像一些。到底都不是。村前不是,宜春也不是,它们说来不过是近的暖。终究不是家。这么说来,至今,我还是一个没有家的人。我很喜欢现在的房子,推开窗就能看见大雁塔大团大团的绿色和灯光,我总是很容易喜欢上先后租来的那些个房子,我是个容易满足的人,但是不轻易有家。太不容易了。这是让人厌倦的想法。还有记忆。
 
 
6月22日

  他说,我想和你看一模一样的世界。
6月17日

爱戒

  结婚前夜。
  女人在他身边收拾衣服。一件一件,叠整齐,四平八稳。棉布,丝绸,条绒,它们发出的细碎摩擦声响,在房间里来回冲撞。他们的生活的在前方,一览无余。如同彼此的身体,没有秘密可言。
  他就是在突然之间奔出门去的。
  他要找到她。这是他二十八年来最汹涌的欲望。他暗暗爱她那么多年,他不能继续安静下去。他明明,爱她。他的心熊熊地烧起来,就要成烬了。他奔跑着,路过像退却的光阴。他穿过这个偌大城市的大街小巷,不知疲倦,静默的槐在路边看他。
  天亮的时候他回了家。女人什么也没说。女人的眼睛有些迷茫。
  他们安安静静地换了衣服。准备去参加一场婚礼。他是新郎。她是新娘。
  女人替他打领带,动作很温柔。他想,以后的时间里,他只看得见这个温柔的女人了。他打定主意,尽他所有的好,对这个爱他的女人。
  女人很安静。她没有欲望奔跑,没有能量,能够再燃烧一次。她的眼底藏了一座城。城里不是他。
  她的手在他的领带间轻轻辗转,就是一朵结花。一些故事过去了。终结了。日子只需要眼睛就行了。
  爱情或者忧伤,于世无补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6月12日

旧恩恰似蔷薇水,滴在罗衣到死香
6月4日

老掉的事

  还在高安的时候,我总是恨恨地想,等我长大了,就再也不许自己干一点傻事了.
  那时候我的神经质比现在还严重,总是容易被一些陈旧的细节纠缠,掉在乱七八糟触不到的那个世界里,不得安宁.有段时间,习惯了每天晚上看书看到一点半的时候,去打盆水洗脸,然后把脸浸到水里哭,哭完了光灯上床睡觉.
  我想,等我长大了,我就再也不许自己干一点傻事了.
  然而,成年了,我才真正开始给自己整了一堆堆的傻事.花样翻新,层出不穷.往死里弄.
  我现在想,以后,我一定要谨慎小心,我也算奔三了,以后再也不要把自己整得那么傻气了.
  但其实,关于老掉这件事,我越来越不能否认,我三十岁的时候,不一定就能活得不比现在傻.
 
  其实,我还是有一点难过的.虽然我无端拿了你那么多的好.
  
6月2日

情书

  他看很多人的脸,那轮廓上都有她的影子.但谁也不是她.
  这个城市的蔷薇开得繁盛,他开始害怕,它们馥郁无收的侵袭,会卷走他对她的记忆.她的身影日渐模糊,他开始要依靠闭上眼睛,才能靠近她.他写很多情书给他.她只憎恨他不信耶稣.
  她是路人乙,他是失忆甲.
  
5月30日

刚上大学的时候,我还是很喜欢做梦。
那时候,我总是希望一个少年,香樟树荫下的少年,会风尘仆仆地来看我。穿着白衬衣。站在我面前,微笑,不闪躲。神情疲倦,眼神明亮。
那他就是我的王子。
小鳖当时笑了,小鳖说,白衬衣,傻。
真的蛮傻的。
后来我就忘记了。一忘多年。
 
如果时光倒流,我想,我还要不要做梦。要不要一梦到底。
5月26日

巫毒

走,走,走,去远方.
没有终点.
不会停留.
不要说,爱.
听不见.
已忘记.
5月22日

乱弹

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幻觉.方向
    喜欢的女子坐在台阶上。
    来来往往的人很多,有人停留,有人不。钟楼的钟声在响,鼓楼广场上孩子们在奔跑着放风筝,喷泉里的水柱飞得很高,周边有音乐。
    她穿着苔绿的薄棉上衣,卡其裤是深灰色,像一丛黯淡的植物,很久不见阳光。她的头发很短,手指细长。我喜欢她脚下白色的帆布鞋,我想她穿着它走起路来一定很舒服。我也想穿这样一双洁净舒适的鞋子,走很远很远也不会觉得累。
    她身后不远的地方有年轻的男生在弹吉它卖唱。弦突然断掉一根,男孩的表情里有一点惊慌和沮丧。
    女子指间的烟垂下来,长长一截,她低着头坐在那里,她忘了它,像忘记一朵开过的花。不知道她在想什么,也许是纪念,也许是幻觉。可是又有什么关系?生命这样冗长,我们停也停不下来。
    我知道这是我喜欢的女子,她的气息指引我内心的温情。沉沦总有幻觉,它教你以为明日不再。如果明日不再,我们走不走?
    我一直看着这个女子。我们越来越近。我想我是不是可以问问她,要不要跟我一起走?我们可以去西藏,也许还可以去南岛。我们可以走得远远的,不用再回来。
   我只是安静地走过去。路过她身边的时候,她突然仰起头来看我,她的眼睛真黑,一点起伏也无。她的表情里有天真和凛冽的东西。我突然相信,如果我开口问她,她一定可以跟我一起走。
    我只是走过去。我们彼此路过。最近的时候,是二公分左右。
    “你可不可以跟我走?”女孩在身后问我。
    我回头,看她。“你何以确定,我会跟你走?”我问。
    “你的心里有方向。“女孩说,眼角有细微的笑容。
    女孩在我的身后说,我是苏凉,你要记得。
 
    我再也没有遇到过那个女孩。我从来没有问过谁,你要不要,和我一起走?它是我最长久的一场幻觉,几欲真实可触。我只是在这个城市里,安静地,踩在年月的即定里。
    后来我嫁给一个男子。他长得很好看,唇角的弧线让人沉迷。可是我常常看不到他的眼睛。我总是无法看到别人的眼睛,这让我恐慌。我时常想起那个叫苏凉的女子。她的眼睛真黑,一点起伏也无。我在我漫长的生命里遇到过她,最近的时候我距她两公分,她曾经问我可不可以跟她走。我转身离开了她。
    男子很爱我。所以他把我所有的鞋都扔掉了。他给我买了许许多多的白色裙子,他知道我热爱它们。这样,我可以穿着它们在房间里走来走去。赤着脚。有时候唱歌。有时候寂静。
    这也是幸福的吧。我是他掌心的桅子。他把我养在水里。宝贝,宝贝,不要去竭尽气力,绽放一场转瞬即逝。
   
    在一个有微风的清晨,我在镜中看到苏凉的脸。她的眼睛真黑,一点起伏也无,她的眼角有细微的笑容。她的脸晃碎在镜子里,了无踪影。如同一场决绝的告别。
    我仓皇失措地寻找。我再也看不见一个方向。我只是听见,时光在身边发出垂垂老去的声音。轰隆隆,如同火车过境。
    我把脸埋进掌心,终于哭泣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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